邱少云(1926年—1952年10月12日),男,汉族,中共党员,出生于重庆市铜梁区少云镇(原四川省铜梁县关溅乡)玉屏村邱家沟,革命烈士。
邱少云9岁丧父、11岁丧母、13岁被国民党军队抓去当兵。1948年,刘邓大军奉党中央毛主席命令挥师南下于1949年12月解放了成都,相应,四川获得了解放,邱少云一家和天下劳苦大众获得了新生,太阳出来了,来了救星共产党,邱少云作为解放兵毅然参加了中国人民解放军。
1949年12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为第15军第29师第87团第9连战士。1951年3月参加中国人民志愿军赴朝作战,1952年10月12日因美军燃烧弹发落在邱少云潜伏点附近,火势蔓延全身,为避免暴露,放弃自救壮烈牺牲,年仅26岁。
1950年秋,随连队参加四川内江地区剿匪,在高梁镇战斗中带病参战,奋勇当先,深入匪巢,毙伤匪徒10余名,协同战友活捉匪首。
1951年3月25日,邱少云作为中国人民志愿军的一员。1952年11月6日,中国人民志愿军决定为邱少云追记特等功,1953年6月,他获得“一级英雄”称号,1953年8月30日被追认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1953年6月25日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授于他“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英雄”称号和金星奖章、一级国旗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