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高等学校党支部书记职责
高等学校党支部是党联系广大师生的桥梁和纽带,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战斗堡垒。
高等学校党支部书记是支部各项工作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主要职责是团结带领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师生,认真贯彻落实党在高等学校的各项方针政策,在推动改革发展、服务师生员工、促进和谐稳定中发挥骨干和带头作用。
教职工党支部书记要支持本单位行政负责人的工作,经常与行政负责人沟通情况,对本单位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参加讨论决定本单位的重要事项。主要职责是:
(1)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师生员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保证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2)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向党员布置做群众工作和其他工作,并检查执行情况。
(3)教育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4)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分析并反映师生员工的思想状况,维护党员和群众的正当权益,有针对性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大学生党支部书记要成为引领大学生刻苦学习、团结进步、健康成长的模范。主要职责是:
(1)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推动大学生群体进步。
(2)加强对大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发挥大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影响、带动大学生明确学习目的,完成学习任务,积极参加社会实践。
(3)组织大学生党员参与班(年)级事务管理,努力维护校园和谐稳定。支持、指导和帮助团支部、班委会及大学生社团根据大学生特点开展工作,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