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扩大全省高校深化作风整顿成果,持续营造高
校良好育人环境,根据中央和省委有关精神,结合高校实际,提
出如下 7 个方面 18 项重点工作安排。
一、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1.要落实中央关于“基层减负年”要求,重点围绕下发文件、
召开会议、报送材料、检查考核 4 个方面给基层松绑减负。校级
层面年内召开的会议和发文数量原则上要分别比 2018 年减少
30%,检查考核数量要比 2018 年大幅度减少。要加强调研指导,
及时掌握基层情况,避免向基层要材料太急。加强工作统筹,让
教师把更多的时间用在安心教书、潜心育人上。
2.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党组《关于贯彻
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
工作方案》,围绕 7 个方面、18 种问题开展集中整治。
3.要把抓落实作为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途径,建
立抓落实的保障机制,坚决消除对上级决策部署应付了事、不出
实招、不动真格的形式主义问题;对年内学校作出的部署要一抓
到底,年底前以一定方式向师生交“报单”。
二、开展“五唯”事项清理
4.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清理“唯论文、
唯帽子、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对
本校内部项目评审、导师评选、绩效考核、职务职称晋升、评奖
评优等工作中存在的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帽子、唯奖项
问题进行深入排查。
5.要建立突破“五唯”痼疾的长效机制,对本校政策文件中
涉及“五唯”的规定要进行修改,对相关考核评价条件和指标中
涉及“五唯”的内容要进行调整,积极探索建立突出实绩、体现
贡献、同行认同、定性定量相结合的评价机制。
三、整顿与民争利问题
6.要对学校领导干部和中层干部利用职务影响在职称评聘、
科研立项、导师遴选、获取荣誉称号和占用教学科研资源等方面
与民争利问题进行全面排查,2019 年 4 月底前形成领导干部与民
争利问题清单。
7.高校党委要专门研究整顿领导干部与民争利问题具体措
施。在整顿与民争利问题上,校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作出示范。
四、优化人才发展环境
8.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进一步健全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没有
设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以及因人事变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需
要调整的,2019 年 6 月底前要完成设立或调整工作。高校党委组
织部门要在人才工作中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人才工作由其他部门
负责的,2019 年 5 月底前调整到由党委组织部门负责。
9.要着力解决人才流失问题,结合各校实际深入分析人才流
失原因、研究对策。要加强对二级学院(系)人才环境的治理力
度,提出具体举措。个别人才流失严重的高校要专门列出影响人
才发展环境的负面清单,多个部门协同联动、综合施策。严格落
实人才流失向省委教育工委报告的制度,按规定及时报告。
10.要全面建立领导联系专家制度,推动联系领导由校级领导
干部向院系领导干部延伸,2019 年 5 月底前高校院(系)领导干
部要确定联系专家,自上而下营造识才爱才敬才用才的良好氛围。
五、推进依法治校
11.进一步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建设,抓紧推进省教
育厅印发的《高校需制定承接“放管服”改革事项系列配套制度
参考目录》落实工作。建立学校风险防控机制和校内纠纷化解机
制,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
12.要建立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合法
性经审查未通过的,不能进行决策。建立民意调查制度,事关教
育发展全局和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必须事前广泛征
求师生意见。
13.各民办高校要结合实际开展章程修订工作,把章程作为依
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以章程建设
推动民办高校改革发展。章程修订过程中,要把党的建设、工作
机构、党务工作人员和经费保障、党组织参与决策和监督机制等
内容纳入学校章程。
六、巩固后勤整改成果
14.巩固 2018 年高校后勤整改成果,持续优化后勤育人环境,
优先安排足额专项资金用于学校设施环境的维护、修缮和改造,
构建师生诉求快速反馈、校内部门协调配合的校园综合治理联动
机制,不断提升广大师生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15.要以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为重点,细化完善高校食
堂、公寓、物业、安保等管理服务标准,推行互联网+后勤服务,
提高后勤队伍专业化水平,切实加强高校后勤“软件”建设。每
学期开展一次师生满意度评价,要针对反映突出的问题制定整改
措施。
七、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16.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高
等学校在职教师从业行为“十禁止”,在教师资格准入、教学评价、
评职晋级、考核聘用、推优评选、表彰奖励等一切环节,实行师
德一票否决制度。
17.认真贯彻落实《全省高校教育“微腐败”专项整治行动工
作方案》,组织开展教育“微腐败”专项整治行动,制定专项整治
具体实施办法,建立学校与教师之间的师德师风承诺制、师德师
风考核问责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落实责任制。
18.要紧盯传统节假日和学期末、毕业季等重要时间节点,坚
决查处教师“微腐败”行为,集中开展专项打击行动。聚焦招生、
考试、保研、入党、就业、奖(助)学金评定、评优评奖等工作,
制定预防惩治教师“微腐败”行为的防控措施。
中共黑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9 年 4 月 4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