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大学生科研创新活动的深入开展,更好地培养大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选拔出优秀作品推荐参加黑龙江省及国家级比赛,学校决定举办首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活动,先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
凡在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在校本科生都可申报作品参赛。
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大类。
1.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以学生为主完成的公开发表或未发表的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
2.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内。每份社会调查报告应在8000字以内,每篇学术论文应在4000字以内。参赛作品需从实际出发,侧重解决社会生产生活中的具体问题。
3.科技发明制作: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1.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2011年9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中可包含被采用的为党政领导部门、企事业单位所做的各类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和咨询报告,原则上应附上原件及采用单位使用证明的复印件和有关鉴定材料。
2.作品申报以学院为单位进行,各院系按有关要求组织宣传、统计、审核本学院的各类参赛作品,并组织学院专家进行评审、选拔,推荐优秀作品参加校级复赛。参加校级复赛的作品需提交申报书(1份)和参赛作品(1式5份),参赛作品附在申报书后。所有申报资料均需上交电子文档,电子文档交至教务处实习实训科(机关办公楼A区104室)。
3.每项作品需确定指导教师1名,注意区分指导教师和技术持有人的身份。指导教师需了解课外学术竞赛的有关规则,熟悉课外学术作品的各项内容,具有全面指导课外学术作品创作的能力,而技术持有人一般作为团队的一员,技术入股。
1.各院(部)组织初赛,成立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专家评审小组,认真评审本单位的参赛作品,选拔优秀作品参加校级比赛,每类限报3至5项。
2.学校组织评委对决赛作品进行书面评审、观看实物演示及现场问辩,确定决赛建议奖励名单。
1.启动阶段(2011年9月13日——9月18日):
(1)2011年9月18日——10月18日,各院(部)举行初赛、初评;
(2)2011年10月19日——10月21日,各院(部)提交参赛的作品;
(3)2011年10月22日——11月2日,举行校级决赛;
2.根据终审决赛的结果,将选出部分优秀获奖作品代表我校参加黑龙江省及全国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3.对于参加黑龙江省及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奖的作品、作者和指导老师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附件:yh86银河国际首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申报表书
|